极刻组题
常识判断
法律常识

【单选题】

甲县人大代表李某,于2006年当选为该县人大代表,一年后,因私迁入另一个县居住,他应(    )

A.享有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到届满

B.自然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被终止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解析


《宪法》第9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选举法》第5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根据上述规定,李某作为甲县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因私迁出甲县,其代表资格应当终止。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根据上述规定,李某的甲县人大代表资格应自行终止,不再保留。

B、C项:《选举法》第2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因此,张某必须经过选民选举,而不能自然转任或者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乙县人大代表。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