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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
法律常识

【单选题】

严老先生是一个富商,病故后留下了近五百万的遗产。其子严肃认为妹妹严英已经出嫁,不能继承遗产,而严英则认为她也应该享有继承权,同时严老先生的弟弟严富贵也要求继承财产。为此,严老先生的夫人张淑贞不知如何分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严老先生的财产继承人应该是:

A.严肃-严英

B.张淑贞-严肃-严英-严富贵

C.张淑贞-严肃

D.张淑贞-严肃-严英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中严老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其妻子张淑贞、儿子严肃和女儿严英。其弟严富贵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继承权。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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