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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
法律常识

【单选题】

宁某系某公安局刑事警察,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现有人斗殴,便上前制止。当宁某发现其中一方为有过隙的李某时,便叱喝其住手。李某发现是宁某遂破口大骂。宁某听得怒火顿起,拔枪将李某大腿击伤。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李某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A.能,因宁某系公安人员,且损害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

B.不能,因宁某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能,因宁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D.不能,因宁某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宁某是在下班时间作出的行为

解析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4条规定,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不管是否是职务行为都应由国家赔偿。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警察宁某在下班回家路上为了发泄私怨而击伤李某,并非是在执行职务。

B项:法律关于警察使用警械、武器致人损害有特殊规定,不管是否是职务行为都应由国家赔偿。

D项:人民警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的职责。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