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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分析
基期比重计算

【单选题】

2007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1万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2.2%。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标准低于785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147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69万人;按低收入人口标准786—1067元测算,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284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09万人。

2003—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2003—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2006年末,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与贫困人口所占比例约为:      

A.4.3%

B.2.2%

C.1.1%

D.0.8%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基期比重计算。

第二步,定位文字材料,“2007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1万人。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147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69万人;按低收入人口标准786—1067元测算,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284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09万人”。

第三步,根据基期量=现期量-增长量、基期量=现期量+减少量以及比重=部分量/整体量,由于选项首位数字各不相同,分母从左向右截取前两位,分子涉及加减运算考虑截位舍相同,可得2006年末,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与贫困人口所占比例为,直除首位商4。

因此,选择A选项。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