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例题】
甲乙为夫妻,甲在外有外遇,为摆脱妻子,他产生杀妻之心。一天吃饭时,甲将老鼠药放入乙的饭中,乙吃过有毒的饭后,甲又心生悔意将乙送入医院,但还是没有将乙救活。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未遂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甲将老鼠药放入乙的饭中,后虽心生悔意将乙送入医院,但乙仍然死亡,并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以甲的行为是犯罪既遂。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个法条,本题中只有甲将乙救活,才能成立犯罪中止。
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根据题意可知,甲的行为已经进入实施阶段,不构成犯罪预备。
D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个法条,本题中若甲因为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毒药失效,没有毒死乙,才能成立犯罪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