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例题】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一项是( )
A.小张为某企业员工,打算辞职,须在20日前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这一做法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B.小李企图入室盗窃,但因入户门锁无法撬开,多次尝试未果,只好放弃,这属于犯罪中止
C.小王在网络上匿名发布关于某明星的虚假新闻,对其造成名誉伤害,小王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D.小赵在公交车上发现小吴偷其钱包,对其穷追猛打致其死亡,这属于防卫过当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小赵发现小偷盗窃钱包将其打死,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小张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B项:《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小李因为无法撬开锁而放弃盗窃,属于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而不是自动放弃,应归为犯罪未遂。
C项:《民法总则》第110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小王对明星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