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例题】王某(14周岁)、蔡某(18周岁),共同策划实施了一起入室抢劫,抢劫过程中,二人将反抗的户主杀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蔡某不能获得指定辩护
B.王某和蔡某构成了共同犯罪
C.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王某是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须同时满足:①主体:两人以上;②主观方面:共同故意,即有犯罪故意的意思联络;③客观方面: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第三步,《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步,王某已满14周岁,蔡某已满18周岁,二人基于共同故意一同策划实施了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选项中蔡某涉嫌抢劫杀人,依法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因此可以获得指定辩护。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户抢劫或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知,王某和蔡某入室抢劫并杀害户主的行为应定抢劫罪一罪,加重处罚。
D项:王某14周岁对于抢劫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