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例题】小宋受朋友之邀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的损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承担责任
D.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第三步,小宋在接受饭店提供的服务时,人身受到损害,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小宋接受饭店提供的用餐服务,与饭店之间具有合同关系,因此而遭受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害,饭店应予赔偿。
B项:与C项矛盾,小宋接受饭店提供的用餐服务,仍是消费者,因此而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害,饭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D项:饭店没有尽到保障用餐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是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加害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