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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国国家药物管理部门规定,药品的化学名和通用名由国家药典和药品管理部门制定,但商品名由厂家制定。正是这后一项规定,给许多药品的改名和多名创造了条件。在我国,近几年具有多种名称的常用药品有200多种,其中有4个药名的占20%,5个药名的占25%,6个药名的占25%,7个药名的占15%,还有15%的药有10个以上的名称,有的药有20多个名称,最多的有40多个名称。所有这些具有多种名称的药都是名符其实的“换汤不换药”,基本内容不变,只是包装或个别成分改变,疗效则完全一致。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药品的商品名可由厂家自行决定

B.我国的常用药品都具有多种商品名

C.一药多名的现象在我国非常普遍

D.具有多种名称的药其疗效完全一致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先讲了“药品的商品名由厂家制定,给药品的改名和多名创造了条件”,然后通过举例进行论证。

第二步,文段结构为“分-总-分”,主要讲的是商品名由厂家制定,给药品的改名和多名创造了条件。

第三步,对比选项。C项“非常普遍”体现了“给药品改名和多名创造条件”这一信息。

因此,选择C选项。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