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例题】个体经营户张某因不服区工商局5000元的处罚而申请复议,市工商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没收张某的工商营业执照,张某若想提起行政诉讼,应以哪个单位为被告?( )
A.市工商局
B.区工商局
C.区人民政府
D.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局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法。
第二步,《行政诉讼法》(1989年)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第三步,区工商局做出了5000元罚款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市工商局改变了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则被告为市工商局。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行政诉讼法》(2017年)第二十六条规定:①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②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③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