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例题】 行政行为在主体上、权限上、内容上或者程序上存在缺陷,该行政行为属于:
A.有效行政行为
B.无效行政行为
C.可撤销行政行为
D.必须撤销行政行为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行为。
第二步,有以下情形,行政行为可以撤销的情形: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即行政行为在主体上、权限上、内容上或者程序上存在缺陷;②行政行为不适当,即行政行为存在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善良风俗等情形。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有效的行政行为完全符合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应满足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适当)、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实施。
B项: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了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D项:在法律中应当即必须的意思。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